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商務領域促進汽車消費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經驗做法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21-02-09 19:43
核心提示
01優化汽車限購政策,推廣新能源汽車消費
02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
03壯大汽車租賃市場,發展長租、短租、分時租賃等多種租賃模式
04推進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增加停車設施供給
05完善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便利新能源汽車充換電
06加大汽車個人消費信貸支持,下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
07健全報廢機動車回收利用體系,提升報廢新能源汽車回收拆解能力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汽車是消費市場的“頂梁柱”。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動汽車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用好用足已有汽車消費政策,全鏈條發展汽車流通、促進汽車消費,滿足人民群眾汽車消費需求,商務部梳理了當前商務領域促進汽車消費的主要工作任務和一些地方好的經驗做法,形成了《商務領域促進汽車消費工作指引》和《地方促進汽車消費經驗做法》。
各地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采取有效舉措,進一步鞏固汽車消費市場回升向好勢頭;對好的經驗和有效做法及時進行總結,報商務部(消費促進司)以便宣傳推廣。
商務部辦公廳
2021年2月9日
商務領域促進汽車消費工作 指引
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是全面促進消費的重要內容。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汽車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進一步釋放汽車消費潛力,制定本工作指引。